【内容提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凝聚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的重大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首先,从历史源流来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实现了作为“源”的党章与其他作为“流”的党内制度规范的辩证统一。其次,总结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科学方法,从基本布局上来看,要在“大党建”视野下将坚持“外部领导”与加强“内部建设”有机结合;从根本路径上来看,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始终同向发力;从运作方式来看,要实现制度建设与治党实践的辩证统一。最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大意义体现在其有助于实现以自身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以先进经验推动人类发展进步的辩证统一。
【关键词】自我革命 制度规范体系 党的领导 党的建设 党建理论
坚持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必须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随后,党的二十大报告正式提出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这是在党代会报告中首次出现“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也是在党中央文件中首次出现这一概念。这说明,“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凝结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的重大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体现了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对丰富和完善党的建设理论体系作出重大贡献。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作为新兴的一级学科,构建中共党史党建学的自主知识体系迫在眉睫、任务艰巨。目前学界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容构成和实践路径等方面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取得丰硕成果,但从加快“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的角度来说,还缺乏从充实党的建设理论的视角阐释“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理论成果。因此,从历史源流、科学方法和重大意义等方面深入分析中国共产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相关理论与实践对丰富党建理论的创造性贡献,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历史源流
从历史源流来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肩负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使然,实现了作为“源”的党章与其他作为“流”的党内制度规范的辩证统一。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萌芽与初创
“源”正才能“流”清,首先必须正本清源。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肩负起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第一,重视以党章为根本制度规范推进自我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制定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的程序和具体要求并不明确,很多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仅描述革命战争形势或者提一些宏观政治要求,规范性严重不足。而党章成为这一时期党中央最为重视、规范性最强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早在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就存在“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等加强党内监督和自我革命的内容。从党的二大党章开始,历次修正都把“党的纪律”或者“党的监督机关”作为专章在党章当中加以规定,特别强调严明纪律。党的七大党章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以往的自我革命经验既有继承又有发展,集中体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建设成果。第二,与时俱进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这一时期,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的应时性非常强。在革命斗争中,党中央逐渐意识到通过党内法规制度确保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性,通过出台《中央巡视条例》和《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等各项文件建立了巡视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1938年10月,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首次提出“党规”的概念,后来在《毛泽东选集》收录讲话时修改为“党内法规”。在此次会议上刘少奇作了《党规党法》的报告,指出“中央委员及政治局委员在执行此党规党法上应表现为模范”。第三,加强对党员培训教育方面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这一时期,出于开展革命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大量发展党员,致使党员数量激增。除了中国共产党的强大号召力之外,党员数量快速增长的一个原因是发展党员标准过低、入党程序不严,这样不仅造成党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还可能影响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所以党中央开始重视关于明确入党条件和加强对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党员质量。这一时期,党通过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保障自身先进性,确保贯彻落实党领导革命的决策部署和团结各阶级各阶层人民群众,最终取得革命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根本社会条件。
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曲折中前进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顺利开展,就必须不断推进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第一,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党中央先后出台了建立健全党委和党组领导的相关制度规范以及党对各方面工作进行领导的各项规定,逐渐完善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体制,强化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同时通过民主制度确保党员的民主监督,中国共产党执政后修改形成的第一部党章即党的八大党章除了强调集中原则,强调发扬民主,特别鼓励自下而上的批评,突出党员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者的监督。第二,出台党自身建设方面的制度规范。党中央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等关于党员发展管理的制度规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决定》等关于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制度规范、《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等关于加强党内团结的制度规范以及其他在开展“三反”运动和整风运动过程中出台的关于思想作风建设的制度规范。第三,开展纪律检查制度改革的有益实践。党中央出台规范纪律检查工作和改革纪律检查机构的多项法规制度,为在“三反”运动中依纪依法处理包括刘青山、张子善等在内的一批贪污犯明确了制度依据,尤其是1956年修改通过的党的八大党章专章规定了“党的监察机关”,将监察委员会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固定下来,并且明确规定了一直存续至今的纪律处分的五种形式。这一时期党对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历经艰辛,但仍然是在曲折中不断前进,进而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3.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恢复与革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拨乱反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期。党面临复杂的国际国内局势,而且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党自身状况和党员队伍建设发生重大转变,腐败问题较为突出。因此,必须继续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确保党的执政地位毫不动摇。第一,以党章为统领,不断加强组织方面和思想作风方面的制度建设。从党的十二大党章开始,在历次党章修改中不断完善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党的十七大党章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规定了实行党务公开、党代表任期制、巡视制度等内容。以党章为统领,党的自身建设基本规范,包括《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在内的组织方面和思想作风方面的制度规范逐渐完善。第二,强调纪律制度建设,通过完善惩处类法规制度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纪律检查机关要维护党规党法开始,历次党章修订都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作为专章加以规定,并且出台和完善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内的维护党的纪律、追责问责和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特别重视以党的纪律制度建设预防腐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第三,贯彻落实党章规定,坚持组织监督与民主监督并重。就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而言,党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监督和考核方面的法规制度;就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而言,从十二大党章开始,党章中不断完善发扬民主的制度规定,并且试行后正式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专门的保障法规制度。这一时期,各类自我革命制度规范陆续出台,促使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推进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机制。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体系化发展
“制度优势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实现习近平2012年11月29日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客观上需要党形成体例更为完备、内容更为科学、运行更为有效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坚持守正创新,首次提出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战略思想,科学谋划了建设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宏伟蓝图。第一,形成党的领导和自身建设制度规范体系,促进自我完善与提高。就党的领导制度规范体系而言,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贯彻党的领导不断被写入宪法和法律,党的领导进一步入法入规。2018年宪法修正案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教育法、选举法等多部法律修订时也明确规定了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就党内而言,以党章为指引,党中央出台了政法、宣传、统一战线、农村、机构编制等各个领域的领导法规制度,完善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各项具体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从制度上确保不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就党的自身建设制度规范体系而言,新时代以来的历次党章修订都非常重视党的建设相关内容。党的十八大党章把纯洁性建设纳入党的建设主线,确立“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一体推进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党章将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并且提出“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党的二十大党章在坚持原有“5+2”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基础上增写“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内容。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中央先后出台了新的关于政治生活的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专门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党中央先后出台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相关法规,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法规制度,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机制,关于反对浪费、津贴补贴发放、开会发文、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各方面的制度规范相继出台,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好转;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廉洁自律方面的准则和规定上下配套,发挥综合效应,使广大党员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第二,形成党的自我监督制度规范体系,促进自我革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章规定,党中央制定或者修订一大批党内监督类法规制度,为各类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职责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最终形成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监督体系,使党内监督逐渐形成全环节、多主体、全覆盖的特点。从监督主体来看,明确了中央组织、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从监督对象来看,各级党组织、各级纪委、各级党的工作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被纳入监督范围;从监督内容来看,覆盖了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从监督方式来看,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同级监督和日常管理监督有机结合;从监督重点来看,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选拔任用监督、考核评价、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惩处等各个环节作出了全面规定。第三,形成党的自我惩处制度规范体系,促进自我净化。通过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党中央逐步建立了包括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在内的阶梯式惩处体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使党的自我净化能力逐步增强,腐败问题从源头上得到遏制。在阶梯式惩处体系中,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是最核心、最有威慑力的惩处措施,通过完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出台《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相关制度规范并加强执行,能够使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对党章作出重要修订,持续推进建章立制,最终形成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们党在筚路蓝缕、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中之所以能一直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引领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最终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根本上在于在推进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并且从制度上和规范上不断确认、巩固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实践成果。
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科学方法
纵观党的十八大之前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的发展历程,尽管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但制度规范的应时性、碎片化现象比较突出,体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较差。为了增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应当科学系统地推进自我革命制度规范建设。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使其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意味着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实践的经验做法通过制度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彻底实现了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的高度融合和辩证统一。总结新时代以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生动实践,必须采取将坚持“外部领导”与加强“内部建设”有机结合、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始终同向发力以及实现制度建设与治党实践的辩证统一等科学方法,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不断开辟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
1.基本布局:将坚持“外部领导”与加强“内部建设”有机结合
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从基本布局来看,是在“大党建”视野下展开,“把‘党的建设’与党的‘领导和执政’联系在一起思考党的建设问题”,实际上就是将如何开展党的建设与为什么进行党的建设联系在一起思考,从而为党的建设指明正确方向、提供充足动力。针对实践中党的领导弱化和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的现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核心就是改进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来看,加强党的建设,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目的就在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逐步形成规范党的领导和建设的制度规范体系。通过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促进党的自我革命,从而推动了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
党的领导制度规范体系主要规范党的领导体制、领导权限、领导程序等“外部要素”,目的是规范党的对外领导行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学者主张国家法律可以具体规范党的领导,然而党的领导制度规范体系虽然包含国家法律关于党的领导的相关内容,但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调整事项毕竟各有不同,除了特殊形式的党政联合发文之外,国家法律一般只应对党的领导原则作出宏观规定,而不涉及应当由党内法规作出规定的党的具体领导事项、领导方式和领导程序等内容。而党的自身建设制度规范体系主要目的是规范党的对内建设行为,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等“内在素质”,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所以可以使用“党的自身建设制度规范体系”这一概念,以强调党的建设的对内属性。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习近平指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党的十九大党章也强调在党的五大建设中,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贯穿其中”要求制度建设与五大建设形成相互融合、相互嵌套、相互渗透的关系。制度建设的内容来源于五大建设,通过将五大建设抽象、复杂、宏观的建设要求转化为具体、明确、稳定的制度制定及执行,形成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而通过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又回到党的五大建设当中,能够从技术层面协调贯通五大建设,从而系统、全面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总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党中央以顽强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完善党的领导制度规范体系和自身建设制度规范体系,内外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共同发力,健全改进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各方面的体制机制,为确保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提供制度保障,从而不断巩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
2.根本途径: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始终同向发力
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必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以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为根本指引。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系统阐述了无产阶级革命理论,但是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政党自我革命理论。列宁虽然提出了“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是“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但只停留在理论阐释而没有付诸实践。习近平在继承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正确立场、理论基础和价值目标的基础上,总结党的百余年奋斗历史经验尤其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自我革命实践经验,对困扰中外执政党的历史周期率问题给出了“自我革命”的第二个答案,指出“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形成了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不仅有力地回击了西方一些否认中国共产党能够通过自我革命保证长期执政安全的错误观点,也明确驳斥了认为我们党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片面认识。
第一,习近平明确指出:“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但同时是马克思主义革命党”,全面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路径,形成了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理论体系,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健全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的内容体系。第二,习近平提出“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伟大社会革命促进伟大自我革命”这一重大命题,将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首次科学阐述了党的自我革命与社会革命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明确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目标。第三,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等“三大规律”的认识,形成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供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价值指引。我们党一贯重视制度治党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也是党始终坚持自我革命的重要体现。邓小平曾指出,“在毛泽东同志领导下,我们党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党的生活制度……这些都是毛泽东同志一贯提倡的,是我们的党规党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继往开来、守正创新,围绕依规治党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亲自部署和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通过党内法规体系搭建起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四梁八柱”。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始终同向发力,就是要把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贯穿到制度的制定、运行、监督和保障的全过程,把科学思想转化为制度规范的具体内容、贯彻落实成制度实施的行动指南,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可靠机制,使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通过发挥制度固根本、扬优势、补短板、利长远的优势形成最大的政党治理效能。
3.运作方式:实现制度建设与治党实践的辩证统一
实践充分证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在此过程中,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逐渐形成并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发挥了重要制度保障作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就是要在运作方式上实现完善制度规范体系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辩证统一,推动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政治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治理效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面临更为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在党内,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习近平敏锐地认识到:“各种矛盾风险挑战源、各类矛盾风险挑战点是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如果防范不及,应对不力,就会传导、叠加、演变、升级……最终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危及国家安全。”在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的理论指引下,党中央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厚植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实践根基,确保党的执政安全。
第一,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形成加强政治监督的制度规范体系。针对现实中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以及与之相伴而生的腐败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高级干部严起。为加强政治监督,党中央将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陆续出台关于政治生活的准则等制度规范,坚决贯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扬了党善于总结政党治理经验的独特优势。而为了解决党内政治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党中央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在监督和惩处各类法规中也突出对党的高级干部的重点约束,强调对党的高级干部的重点约束,是立足于新时代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所作出的重要创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是坚持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是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是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是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单一孤立地处理问题,深刻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发展的观点,促使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
第二,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形成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时代化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的制度规范体系。现实中很多落马的领导干部都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要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信仰缺失的问题,必须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为了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创新成果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加强思想建设领域的制度建设,同时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监督惩处等各个领域的制度建设中融入思想建设,使全党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扎紧制度的笼子,能够发挥利剑作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外在约束。而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把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统一起来,能够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是内在约束。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的有机统一,深刻体现了坚持内因与外因相结合的唯物辩证法原理。
第三,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形成解决作风问题和贪腐问题的制度规范体系。党的十八大之前,“四风”等脱离群众的现象还大量存在,贪腐问题愈演愈烈,党、国家和军队内部存在严重隐患。党的十八大之后,为祛疴治乱,党中央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开局破题,严厉整治不正之风,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带动社风民风不断好转;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完善监督惩处的各项法规,强调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不同性质和程度的问题设置不同的处理方法和措施,抓早抓小,重在预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这种从问题切入,以问题为导向,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积极面对和解决矛盾的做法,是对共产党人自觉运用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生动诠释。
总之,中国共产党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担当,尤其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的理论滋养下,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在波澜壮阔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形成和完善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正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新鲜做法总结提炼、凝聚固化,发挥制度规范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和巩固自我革命实践成果、继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提供充分的制度依据,促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最终“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了伟大的社会革命”。
三、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大意义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大意义体现在其有助于以自身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以先进经验推动人类发展进步的辩证统一。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秉持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通过完善以相关党内法规制度为核心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提高自身免疫力,从而实现自身现代化,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发展道路,并且努力以自身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的独特优势,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政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1.治党之维: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开辟了中国特色政党发展道路
在当今世界,各国政党要引领国家和社会实现现代化,首先必须实现自身的现代化。现代政党发端于英美,对政党现代化问题的研究和关注肇始于西方国家,但政党现代化并非只有唯一正确的一条道路。西方学者常常基于意识形态攻击和贩售西方式民主等多重目的,否定中国特色的政党发展道路。但西方政党模式仅侧重于由外向内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本身并不具有普适性,而且呈现出民主“短视化”结果和政治“走马灯现象”、政府软弱无力等一系列深层次的结构性问题。西方政党现代化是为了赢得选举而进行的政党治理或者政党变革,而中国共产党现代化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自身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引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因此,中国共产党实现政党现代化的道路注定与西方政党存在根本不同。“完善制度是政党现代化的根本”。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吸纳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逐渐形成了通过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中国特色政党现代化道路。目前党内法规体系比较完善,以相关党内法规制度为核心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也已经形成。“截至2022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718部”,覆盖了管党治党的各个领域,基本上实现了“于法周延”。但总体来看,党内法规体系还存在叠床架屋、矛盾冲突、衔接不力等一些融贯性不足的问题。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要完成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必须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的要求,提升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融贯性,“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从而不断开辟中国共产党推进自我革命和自身现代化的新境界。
2.治国之维: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政党治理和国家治理密切相关,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实现自身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客观需要。“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只有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只有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既要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建立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把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效能。以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着眼点,就如何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二十大党章中也增写了“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从体制机制的角度来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有效贯通,能够优化党和国家权力结构,确立适应中国国情和党情的反腐败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腐败的实际效能。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使确立党内监督制度的党内法规制度与建立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法律法规密切联系、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共同构成系统完善、科学规范、权威高效的自我监督制度规范体系。西方治理模式通常只重视外部监督,强调要通过各个政党之间的互相制约实现权力监督,引发政党间的极端对立,极大地降低了国家治理效能。而中国共产党不仅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更强调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相互配合、同向发力。2016年11月,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充分整合优化反腐败资源,实现监督理念的创新和监督结构的变革,推动党内活动法治化和政党现代化,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解了自我监督这一世界性难题,攻克了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这既体现了合理吸收借鉴别国治理模式强调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现代化共同特征,又体现了与西方治理模式具有根本不同的、对本国现有治理模式进行改革创新的本土性特征。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未来应当进一步加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调贯通,增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向纵深发展,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3.世界之维: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先进经验推动人类发展进步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等思潮明显抬头,面对“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世纪之问,习近平站在人类前途命运的高度,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倡议,为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指明了正确方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迫切需要政党之间交流互鉴。因为政党政治是现代国家政治进步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在政治领导、国家治理、社会管理、资源整合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此推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和发展。习近平指出:“政党作为推动人类进步的重要力量,要锚定正确的前进方向,担起为人民谋幸福、为人类谋进步的历史责任。”尽管西方政党政治历史悠久,但近年来选举式民主和竞争式民主引发的“政党极化”和“否决政治”使得许多西方国家治理效率低下、社会经济发展严重受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独立的许多亚非拉国家照搬西方民主制度,希望通过政治上扩大民主来解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问题,但结果事与愿违,这些国家不仅没有解决这些问题,还因此丧失了自身的独立性,陷入对西方发达国家高度依附的困境。而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一党制,虽然避免了西方否决政治的问题,在短时期内实现了国家发展,但也始终没有合理解决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问题,最终酿成亡党亡国的历史悲剧。
中国共产党从来不排斥学习借鉴西方治党治国的先进经验,但也绝不盲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党制度和国家治理模式。中国共产党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坚决斗争,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国家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在西方的政党越来越疏远人民的时候,中国共产党通过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找到了使自己保持活力与年轻的方法”。作为使命型政党,中国共产党既矢志不渝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也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孜孜不倦地奋斗。中国共产党治党治国的新理念、新方法、新经验不仅使“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有力驳斥了“历史终结论”“中国崩溃论”等错误论调,还“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中国共产党从来不“输入”外国模式,当然也不会强行“输出”中国模式,而是以自身的实践和发展向世界阐明我们治党治国先进经验对引领世界发展的重要价值。胸怀天下、开放包容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愿同各国政党一起努力,成为推动人类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
四、结 语
系统总结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对创新党建理论的重大贡献是构建中共党史党建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必然要求。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反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治党治国理念的重大创新,也体现了党不断加深对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规律性认识。经过百年奋斗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党给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革命”,构建起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这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把握的基本规律。”新的历史征程上,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必须锚定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势,紧跟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推动中共党史党建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不断创新和发展。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
[2]《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22年。
[3]辛向阳:《中国共产党推进自我革命的理论建构》,《理论探讨》2019年第5期。
[4]吴付来:《科学把握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中的辩证思维》,《马克思主义研究》2023年第2期。
[5]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编著:《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体系概论》,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21年。
(作者刘俊杰,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学院、中共党史党建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当代政党平台研究员、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原文刊载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23年第2期。)
原文链接:[马克思主义研究]刘俊杰: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历史源流、科学方法与重大意义